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关于就业的重要论述,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 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快推 进教育强国建设,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院(基地)”(以下简称教育部就业研究院),作为部省战略合作平台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工作。
根据部省共建协议要求,教育部就业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开展人才培养与就业质量评价、就业与产业大数据分析等工作。
江苏省编办于2024年1月2日批复,同意成立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性质为公益二类,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20个,核定领导职数1正2副,与教育部就业研究院按照“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模式运行,研究中心作为研究院载体开展工作。
教育部就业研究院结合事业发展需要,设置4个内设部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就业政策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含就业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中心、就业工作综合评价中心和雇主品牌评价中心)、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中心和就业与产业数据中心。
1.综合办公室(含财务室):归口负责统筹内部管理和对外联络协调等工作。
负责研究院院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督办落实;
负责公文运转、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制订工作,编发内刊;
负责江苏省就业研究中心人事、财务、劳资、社保等工作;
负责江苏省就业研究中心资产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与政府、高校、行业企业及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
联系党群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就业政策研究与质量评价中心(含就业与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中心、就业工作综合评价中心、雇主品牌评价中心和成果发布平台):归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研究与人才培养质量分析、评价等工作。
负责制定研究院发展规划;
负责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研究及就业相关研究课题实施;
负责编制高校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分析评价报告、产业(行业)发展与高校毕业生供需监测分析报告;
负责开展雇主品牌量化评价和排名,探索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
负责研究成果报送平台应用,编发决策咨询报告;
负责组织开展就业研究能力提升相关培训;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中心:归口负责与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的各类调查统计等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等专题调查;
负责建立并动态调整优化调查指标体系,完善调查质量控制体系;
探索建立更加全面和精准的数据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
负责加强调查评价结果与“双一流”建设、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高校学科评估、学科专业设置等工作的联动反馈;
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平台建设;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就业与产业数据中心:归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产业数据库、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等工作。
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收集、管理,并与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资源进行比对分析;
负责就业大数据中心及信息化平台建设;
负责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承担开发、管理、运行、维护相关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等工作;
负责数据和网络信息安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