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分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的交汇作用,健全完善就业评价反馈机制,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以下简称“跟踪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生中心”)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院(基地)(以下简称“就业研究院”)决定面向各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分中心(以下简称“各分中心”)开展2024年跟踪调查业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帮助参训人员熟练掌握调查工作的基本流程、调查系统的使用方法,增强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各分中心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跟踪调查工作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切实提高跟踪调查工作质量。
二、参加对象
(一)学生中心、就业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
(二)各分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苏州大学就业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
三、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0月31日—11月2日。
10月31日下午报到,报到地点:苏州观前平江美居酒店(苏州市干将东路535号);
11月1日全天培训(9:00—18:00),培训地点:苏州大学天赐庄校区;
11月2日离会。
四、培训内容
(一)跟踪调查内容说明及主要指标解读;
(二)跟踪调查系统操作使用方法介绍;
(三)电话调查的访问标准与质量控制相关介绍;
(四)操作练习和现场指导;
(五)小组讨论:反馈调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培训要求
(一)各分中心除负责同志参加外,应指派1—2名具体实施跟踪调查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自备笔记本电脑,现场学习掌握新版调查系统操作流程;
(二)本次培训和即将全面开展的跟踪调查工作密切相关,请各分中心高度重视,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三)跟踪调查工作正式启动后,各分中心应在接到任务一周内向就业研究院提交具体调查工作方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
(二)请于10月25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至就业研究院(联系人:亓老师,电子邮箱:1159337444@qq.com,咨询电话:15335152614);
(三)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苏州观前平江美居酒店报到,相关交通方式如下:
苏州站:地铁4号线转1号线,相门地铁站下;
苏州北站:地铁2号线转6号线,临顿路地铁站下;
无锡硕放机场:距离40公里,打车约50分钟;
上海虹桥机场:距离90公里,打车约1小时20分钟。
附件:报名回执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院(基地)
(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中心代章)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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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回执.docx